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和社区民族工作,近日,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出台《城市民族工作指南(试行)》和《社区民族工作指南(试行)》。
《城市民族工作指南(试行)》在体制机制和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内容上要求“四有”和“六有”。“四有”即体制机制上要有组织领导、有协调配合、有人员保障、有经费保障;“六有”即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内容要有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窗口平台、有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有权益保障服务平台、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平台、有交往交流交融服务平台、有公共服务平台。《社区民族工作指南(试行)》对社区民族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和社区民族工作场所设备、社区民族工作组织建设、社区民族工作服务内容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两个指南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城市“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推动“三个圈层”联动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