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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6-04-20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416日,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召开。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钟海峰作动员讲话,巡察组组长李声强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了要求,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鲜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声强指出,市委巡察组将以巡视工作方针作为根本指引,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监督检查“四个聚焦方面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履职尽责,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市委统战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市委有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本次巡察任务取得实效。

钟海峰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重要意义。市委巡察组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权力和责任,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市委统战部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巡组,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巡工作,共同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鲜明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重要意义。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配合巡察各项工作。三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实效。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杨正彤及全体巡察干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委统战部班子成员,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巡察期间(416日—518日)设专门联系电话:18881207803,受理电话时间为2026416日至515日工作日早9:00—晚18:00;同时,开通电子邮箱pzhd4xcz2@163.com,并在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20号(原科技大楼门口左侧墙上)、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9市委1号楼5楼电梯旁)设置了征求意见箱。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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