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近日,东区民族宗教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相关街道(镇)及社区民族工作人员参加宣讲会。
本次宣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和重点条款展开系统解读。重点阐述了各级职责主体在促进民族团结、加强服务管理、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定职责,讲解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务,确保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同时,宣讲还聚焦宗教活动场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活动、管理内部事务中如何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防范化解风险,引导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下一步,东区民宗局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走深走实,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责任,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巩固和发展东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