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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4-03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35日,《意见》以两办名义印发,从鼓励政商积极交往、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企业守法诚信、构建亲清政商环境、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出台25条措施,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商环境。是亲不逾矩。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及一企一策、企业红名单等制度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畅通党政机关与企业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制定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二是清不远疏。坚持政商平等交往原则,鼓励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企业及其负责人正常接触和交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参加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工作座谈会等;组织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的商贸交流和专题调研活动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巡察、干部考核考察和述责述廉中。坚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对评议结果靠前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评议反映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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