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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六举措强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3-09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去年以来,攀枝花市结合换届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等14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统发〔201647号)文件精神,通过强组织、早部署、重沟通、严筛选、实评价、促落实等六项措施,强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综合评价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据统计,新的综合评价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开展评价批次10批次,录入综合评价101人次,综合评价结果在B以上的占97%

一是强组织。收到统发〔201647号文件后,市委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安排,要求建机制、明责任、促落实,结合换届,做到凡进必评,迅速建立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敏担任召集人,全市15个市级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同时明确根据工作需要,可请相关单位参加。制定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制度以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建立各评价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具体负责人的联系工作机制,形成了快速、通畅、有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早部署。迅速召开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原原本本的学习统发〔201647号文件精神,对全市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推进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将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县(区)、市级部门年度统战工作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三是重沟通。建立统战部门与县(区)、市级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统战部门全程牵头并把控确定评价对象、组织开展评价、确认评价结果、协调综合评价工作中的问题等,确保综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在评价中,先后与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商会,就一些共性问题统一答复口径,对有异议的问题组织评价单位和被评价对象协商、反复核对。

四是严筛选。为提高综合评价的成功率,减少工作量,在评价中采取预评价的方式确定评价对象,凡是推荐提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确定评价对象前,统战部门会商工商联及行业主管部门,了解人选基本情况,对继续推荐提名的人选,就其履行职责情况分别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党组意见,在经过初步筛选合格后,组织评价单位进行预评价,预评价合格后,正式列为推荐人选。

五是实评价。严格评价程序和工作纪律,把评价工作做实,明确各评价单位要对相应评价结果负责,评价结果须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并将原始材料建档留存。统战部门对评价单位意见进行综合把关,加强对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和管理,视情将综合评价结果反馈评价对象,切实发挥了综合评价的教育引导作用。

六是促落实。加强对县(区)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举办了综合评价工作和录入系统工作的培训,对县(区)评价结果录入系统进行全程监控和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综合评价工作按时按进度完成。(经联科  高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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